从前几年的大蒜、生姜,到今年的玛咖、菠萝,在农产品价格暴跌中,农民很受伤。订单农业作为以销定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订单农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因为部分农民契约意识差、恶意违约而变得难以推行,这反过来又伤害了商户和农民。(7月6日《人民日报》)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大国,中国农民的思想观念是在几千年农耕文明的大环境下逐步积淀而形成的,其中不乏优秀的方面,但也形成了一种特殊形态,也就是“小农意识”。所谓“小农意识”,是指为满足个人温饱,在一小块地上自耕自作,无约束、无协作、无交换而长期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常常表现为满足于自给自足,缺少开阔的视野、远大的目光,更看重眼前利益而难有长远打算。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迈入了“订单农业”的新时代,几千年来农民形成的那种传统观念,也有待加以改变。
在现在这个时代,农民如果仍然依靠一家一户自耕自作的传统种植方式,那必然无法生存。只有依靠“订单农业”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所谓的“订单农业”,是指“先下单,后种植,以销定产”,由经销商先支付一定的定金,让农民种植,再按合同价进行收购。这样可以让农民减小种植风险,获得稳定的收益。当然,这种稳定的收益也有不确定性。譬如:在种植的产品大幅降价时,经销商可能放弃预交的定金,不再来收购。因此,有关部门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起初订立种植合同时,要加大交付定金的比例,一旦出现经销商违约的情况,要通过调解、起诉等,赔偿农民的损失。
当然,作为农民,也要信守承诺,一旦与经销商订立了合同,就要按合同严格执行。千万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而不受合同约束。特别是在市场收购价明显高于合同价时,不能不守合同,私自销售。试想,如果不守合同,也许这一次种植的农产品获得了较高的收入,但明年、后年谁愿意到你们这里来进行“订单种植”,即使来也会把价格压得低低的。所以,从长远来讲,农民一旦不守信用,失去的远远比获得的要大得多。
当然,农民能不能在“订单种植”中有诚信,关键是克服“无协作、无交换”的“小农意识”。这种协作和交换,一方面体现在“订单种植”过程中,农户之间的协作和交换。在订单的签订和种植过程中,大家不能只顾自己,要相互协商,争取到一个理想的价格。在种植过程中,大家要相互传授种植技术,互帮互助,争取生产出让经销商满意的产品。通守相互协作,使农业生产向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向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要与经销商的协作与交换。经销商进行“订单种植”,实际上冒的风险要比农户更大,在“订单种植”的过程中,一旦碰到问题,要相互协商,相互体谅,必要时为了长远也要作出适当的妥协。
总之,农民只有消除了尚存的“小农意识”,实现农民思想观念的根本转变,多些必要的理性思维,才能更好通过“订单种植”实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