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不少市民都收到了这样的“优惠券”。除了对交通法规宣传外,“优惠券”中注明,凭券罚款可“打5折”。此外,违反交规者还可“现场求助”,接听电话者如能准确答出交通法规,可直接免罚。(中国网7月6日)
众所周知,治理城区交通是每个城市交警面临的难题,对于驾车违规的市民可通过摄像头进行管控,而面对更多的步行或骑电动车的违规市民则方法不多。新闻中,灌云县推出“交通处罚优惠券”,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约束市民行为,激励市民主动遵守交通规矩。不得不说,灌云县的这种做法是交通管理中的有益探索,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群众遵守交规。但是,创新归创新,是非曲直不可混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凭券打折”的处罚方式显然不可取。
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汽车保有量的猛增,城市交通的压力越来越大,国家对于交通法规的完善可谓是日新月异,从酒驾入刑到闯黄灯扣6分的政策,每项新政的出台都会引起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而每一项政策都会经历群众和执法者的严峻考验,有的被沿用有的则被摒弃。地方创新可以鼓励,但要遵循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不能搞标新立异、不能以罚代管。
执法者的行为是神圣的,每个行动、每个罚单、每个决定都是对法律的庄严践行,岂能凭一纸“优惠券”就打折,这与商品买卖无异,长此以往,国家法律尊严受损,政府公信也会下降,显然与交通部门制定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笔者认为,创新交规还应在遵循几点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不能随意篡改或曲解国家法律法规,只可在细节上下功夫,不能在框架上做改动。二是坚持教育为主,惩教结合,不能以罚代管,也不能心慈手软,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注重宣传与惩罚相结合,明确宣传手法创新与惩罚方式创新的根本区别,不能以简单营销式手段来处理交通违规问题。
我们也看到,灌云县马上改正了这种不严谨的做法,并向社会澄清问题,这是负责任的态度。群众对这种创新做法也是众说纷纭,但绝大多数的群众对于灌云县的大胆探索给与了积极评价,这说明政府的行为,只要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城市发展和群众生活,哪怕事情有些偏颇,也会得到群众谅解,比起那些为官不为、怠政懒政的地方机关,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政府才是群众需要的。
总而言之,宣传可发“优惠券”,执法不能“打五折”,把交通规矩深植入每个市民心中才是保证城市“血液”畅通无阻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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