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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规“优惠券”,处罚打折欠妥当
2016-07-08 16:5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简单爱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现代快报(微博)记者了解到,“优惠券”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中华网 7月5日)

  近两天,灌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推出“优惠券”的做法,引发网上热议,褒贬者均有。笔者认为此做法实属不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执法不是儿戏,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包括执法者,都没有权力随意修改。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是交通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市民因为交通违规而接受交警部门的相应处罚,是交警部门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处罚就是处罚,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交通违规“优惠券”显然是对法律的亵渎,如果大家都无视法律,谁来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灌云县交警大队此做法的初衷或许是好的,想体现交警的“人性化”管理。但对这些轻微违章执法不严的话,就有更多的交通违法者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即使违章后也往往无所谓的心理,并不能真正吸取教训,在以后可能还会重复违章。更有人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屡次违章,给道路交通造成混乱。

  在整个道路交通系统中,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三者是互相干扰、互相关联的。要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构建和谐交通。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载体和街道等政府基层部门,根据不同类别人群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改变群众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惯性思维”。二是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依法从严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严管、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人员管理。完善硬件设施配套和机非隔离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加交通管理人员,加大交通管理力度。

  构建和谐交通,治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交警部门必须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有为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的管理,才能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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