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重庆市奉节县新政府大楼是占用廉租房,经过改造装修之后投入使用的,并且装修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今天上午,奉节县宣传部舆情信息中心主任何胜志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政府大楼确实由廉租房改造而成,但“已经通过验收”。(7月9日法制晚报)
我国的廉租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目前,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这样几个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提取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提取部分等。早在2007年,财政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而奉节县新政府大楼从廉租房改造而来,显然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侵占了广大民众的利益。
新政府大楼占用廉租房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低估的。虽然奉节县政府有关人员说,享受廉租房的人员已全部得到了安置。我们不知道安置的标准是怎么划定的,又是怎么安置的。因为这个县减速少了这么多廉租房,肯定会使一大批人享受不到廉租待遇。这个县要么提高了安置标准,把原本能够享受廉租房的人中的一部分人“踢”出了享受范围;要么把一些人安置在条件相对较差或租金相对较高的地方;要么把他们临时安置一下,只要糊弄了过去,等廉租房变政府大楼成了既定事实,到时谁也改变不了了。
作为一级政府,最起码的一条就是要遵纪守法,全心全意地为民服务,不得侵占百姓的利益。而这个县却明打明与民众争利,把百姓到嘴的肉抢了过来。试想,这个政府对原本用于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廉租房都不放过,那么,他们在其他事情上估计也侵占了很多民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再试想一下,县政府敢明目张胆地这样做,那么,下属的政府部门,各乡镇政府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在当前的形势下,这个县政府不去好好地解决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廉租房问题,而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办公条件打起了廉租房的主意,显然与中央的要求格格不入。
再说,这一政府大楼在建设过程中并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里面必然藏着什么猫腻。虽说,改造后的大楼通过了专项验收。我们不知道验收的是什么?就算验收的合格,,也不等于这一“鸠占鹊巢”的行为就合法合规。再说,当时市里同意奉节县政府大楼搬迁时,要求搬迁资金自行解决,并不代表同意县政府侵占廉租房专项资金。因此,上级有关部门有必要查一查奉节县政府擅自改变廉租房用途的问题,看看他们到底对上级和全县人民隐瞒了什么?欺骗了什么?给全县百姓有一个明确的合理的交待,千万不能让此事伤了民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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