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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垃圾,为“民生”,还是危“民生”?
2016-07-11 11:2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向阳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塑料盒、农药瓶、医疗输液器......堆积成山的生活和医疗垃圾,数年间源源不断地倒在广东化州市横江水库旁边。水库所在地的良光镇镇政府,正是垃圾的主要倾倒者。水库附近村民为劝阻外来垃圾运进,在入口处竖起一个个告示牌,警示勿往此处倾倒垃圾。良光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媒体这样解释,化州市因为没有垃圾焚烧厂,被逼无奈选择横江水库边的山头堆放生活垃圾。(新浪 2016年7月10日)

  数十年的生活垃圾堆放不合规,危害百姓身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并且主要的倾倒者还是当地政府,如此的“顽疾”一直未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置,如此事件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有如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相关主管部门不作为,群众反映出了诉求,主管部门未及时解决,从而导致问题不断拖延,到最后成为“老大难”的遗留问题。其次当地政府不履职,对此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只是从沿袭下来的习惯做法去继续倾倒垃圾,并未意识到此举对当地居民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力之大。最后是群众的维权意识缺乏,在问题出现之初,未意识到此后带来的连锁负面影响,未及时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真正的将“民生”落到实处,而不是口头的为民为群,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民生”,而不是危害“民生”,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去做:首先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职,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受理解决,切忌拖延、推卸。其次当地政府应该做民声的“代言人”,多深入群众,走入基层,将群众的诉求放在政务的第一位,不做危害群众利益的事。最后群众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法律、纪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笔者相信,只要我们的政府和群众共同努力,“民生”必将得到强有力的保护,人民生活环境也将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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