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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不务正业”,还需下猛药
2016-07-11 14:59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栖寒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柳州市社保局征缴窗口一名职工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被网民发现并发上网,柳州市纪委责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一名聘用人员被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人员被处分。(新华社7月6日电)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应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公务员炒股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大家都知道,股市交易时间,与普通公职人员的工作时间重合较大。对公职人员上班炒股,有这样几种看法,或是将之视为“公开的秘密”,法不责众,炒也不怕;或是认为不过是工作间隙看个盘、挂个单,也不影响工作,炒又何妨?真是如此吗?恐怕未必。说不影响工作,更可能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和定力。毕竟红绿跳动的数字、上下波动的曲线,背后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对公职人员上班时间的炒股行为,要想在技术上管控,有一定难度。换个角度看,虽然公务员上班,已经不再是“看报、喝茶、开会”的三部曲了,但实际上,一方面机关单位的性质不一,忙闲不均;另一方面也存在工作效率较低的问题,不乏“磨洋工”现象。这都让“得闲炒股”成为可能。从这个角度说,调配好公务员的工作,让他们真正“忙起来”、效率高起来,或许是对炒股时间最好的稀释,也是对工作时间最好的利用。

  所以,笔者认为,惩治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不务正业”,还需下猛药。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突击检查等,对于发现有“上班时间炒股”这样的违纪案例进行及时通报。另外需加大力度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杜绝利用上班时间炒股和娱乐现象。

  作为公职人员,要时刻谨记肩上的责任,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信条,坚持做“对的事”,让自己的一切对得起良心,经得起人民的审视,受得了历史的考验。希望此事能引起广大公职人员的自警自励,在以后的工作中,遵守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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