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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成本增长不应成为高校大幅涨学费的理由
2016-07-12 09:49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覃言华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据《京华时报》7月11日报道,近日,广东和江西确定今年高校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相继调整了公办高校学费。时隔两年,或迎来新一轮高校学费涨价。

  在高校学费“限涨令”到期后,从2013年开始,各地已陆续传来学费上涨的消息。一些高校以办学成本增长为理由,大幅提升高校学费,部分地方涨幅甚至高达50%。

  随着物价上涨,高校办学成本确实在增加,可高校是培训祖国人才的摇篮,以办学成本大幅增长做为涨学费的理由,显得过于牵强。

  我国公办高校,都存在办学经费来源单一的问题,要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可以拓宽办学经费来源,尤其是建立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机制。同时,通过校内治理改革,高校完全可以降低办学成本,并由此减少涨学费的冲动。

  在发达国家,制订学费标准通常有两个比例,其一,学生分摊成本的比例不超过20%;其二,学费标准不得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笔者认为,以办学成本增长为理由,大幅提升高校学费,不应当是正当的理由。主管部门应想尽办法节流开源,如果通过为种方式,学校还存在办学经费紧张问题,方可提高学费标准。而提高学费标准,需要做到公开、透明、清晰核算生均成本,并得到师生和社会公众认可,对学生分摊成本,规定明确的比例,不能无节制的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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