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今年5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通报显示,一些企业已多次因超标排放污染物受到处罚,此番仍赫然在列。这些企业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态度,让公众大跌眼镜。(中国新闻网 2016年7月13日)
根据通报结果,屡罚不改的企业,其中不乏国有企业。比如,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此次被按日计罚290万元,该企业的违法排污问题较为突出,已是多次被处罚,至今仍未改正。作为“国字号”企业本应带头做好表率,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可为何偏偏是国企,在环境违法方面反而更“任性”?
所以要想破局,首先还得从自身动刀,先治理国企违法排污问题,让他们不能一味追求GDP,彰显政绩。为了最大追求效益,增加税收,甚至以“国字号”作为挡箭牌,以至于当地的环保等相关部门只能睁只眼闭只眼。要想改变就要抓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企业负责人问责的同时也要对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进行问责。
其次企业大肆环保违法,违法成本过低是个关键原因。好在,“如今“新环保法”已经明确将对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企业进行“按日计罚”,直到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如果罚款不能让企业感到“肉痛”,资本牟利的冲动击退环保责任简直就是理所当然。是否能遏止连续违法的步伐,就看能否把“新环保法”用到用好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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