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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礼让行人” 守法何须谬奖
2016-07-14 15:53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张枫逸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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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乐清市正在推广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并对主动礼让的司机给予油卡、现金奖励。据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介绍,目前已有2.9万辆机动车参与这次文明接力活动,当地财政拿出4万多元,司机最多可以获奖1吨汽油。(7月13日澎湃新闻)

  斑马线是城市道路的生命线,机动车在斑马线礼让行人是文明驾车的底线。然而,近年来一些驾驶员开车时无视斑马线的存在,使得生命线屡屡变成了夺命线,行人横穿马路被撞飞的事件时有发生。乐清推广“斑马线礼让行人”活动,对主动让行的司机给予奖励,初衷是养成一种文明驾车的习惯,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对于道德来说,奖励作为一种激励手段,无可厚非。但斑马线礼让行人,不仅仅属于公民道德层面,更是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有相应的罚则,“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人们应当遵守的起码价值标准。既然法律有规定,每名驾驶员都应自觉礼让行人,何来奖励一说?乐清推广“斑马线礼让行人”活动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客观上混淆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是一种谬奖。其做法,一方面有违公共财政伦理。当地财政拿出的4万多元是纳税人的钱,本应依法用于民生福祉,对履行法律义务的司机进行奖励,名不正言不顺。同时,也破坏了法律的刚性和尊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岂能靠奖励来赎买?谬奖开了个坏的先例,一些尝到甜头的司机很可能在活动结束后依然故我,不礼让行人的现象迅速反弹,从而施压有关部门再次开展奖励。

  “斑马线礼让行人”作为一条法律规定,之所以在现实中形同虚设,没有内化为广大驾驶员的自觉习惯,除了有关部门宣传不到位,一些司机缺乏文明驾车意识外,关键还是执法失之于软。客观来说,目前城市中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交警人手有限,查处起来确有一定难度。不过,随着路口监控“电子警察”的普及,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拍照取证已经不存在技术障碍。在浙江宁波,自6月份开始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以来,不礼让的减少了六成,斑马线上的事故也大幅下降。

  法治社会,一切都应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斑马线礼让行人”来说,属于法律的问题还是交给法律来解决。与其违规谬奖,不如依法惩处,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现场查处和电子抓拍手段,对不礼让行人的驾驶行为一律扣分、罚款。只有架起违法必究的高压线,斑马线才能真正成为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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