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从6月15日起全面清理整顿行政执法人员,此次清理是为了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6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执法人员与被执法者之间产生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屡屡发生,执法人员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等恶性事件频频上演。究其原因,执法机关不按程序办事,导致很多不管属于在编还是不在编的工作人员都持有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部分非在编的临时工、合同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系统培训、个人素质偏低、缺乏法律素养,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不文明执法的行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很容易给党和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抹黑,使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受到影响。
鉴于此,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无疑是势在必行之举。当然,清理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只是规范执法的第一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需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完善权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违规执法的问责机制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增强群众对行政部门依法公正执法的信心,有效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发展变得和谐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