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华社7月14日)
“红旗渠水进田间,禾苗长的绿艳艳。”此次两办出台的对公务员分类管理考核规定可以说代表了我国公务员管理改革的一大方向,真的就像干涸的土地遇到了水,余音过后又一曲。真正做到了“量体裁衣”。
一方面,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确立体现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的职业发展通道,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可以更好地调动公务员积极性,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政府管理分工化是政府管理的趋势,有利于更好地运用专业性强的技术人员。综合管理类承担决策的职责,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则承担执行的责任,公务员分类化管理后将提升基层公务员的水平和素养,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再者,职务晋升通道狭窄,让很多基层公务员看不到希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指向之一,就是要打破晋升“单通道”。这意味着,只要基层公务员遵章守纪、认真履职、勤于工作,即使没有在行政级别上晋升,今后在待遇上也可以冲破科级、处级的“天花板”。
这次通过的两个文件,是把公务员法的规定具体细化了。分类管理真正赢得了“高票房”,这也是国际上公务员管理的通行做法,主要是区分工作属性,明确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相信,各类公务员都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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