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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断臂残疾人,因为家里特别困难进行乞讨,不仅情有可原,而且能获得公众的广泛同情与帮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一些健健康康的人假装残疾人进行乞讨,并且以乞讨牟利。而且,严重伤害了广大公众的感情和无私奉献的爱心;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残疾人的社会声誉和形象。对于假乞丐,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严惩,绝不能让假乞丐招摇过市,破坏和侵犯广大残疾人的社会声誉,绝不能让假乞丐骗取公众的善良与同情,绝不能让假乞丐逍遥法外,绝不能让假乞丐玷污和亵渎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据新华网7月16日报道,义乌网友“破东风”播报:这两天,身边不少朋友都在转发一个执法人员扒断臂乞丐衣服的视频。刚开始我以为大家是要谴责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没想到是假乞丐利用大家的爱心行骗赚钱。这样的行为太可恶了,必须曝光!同时,我也想给机智的执法人员点个赞。
对于那些经过“乔装打扮”之后冒充残疾人和乞丐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决不让骗子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对于广大残疾人,各级地方党和政府与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地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周到细致的救助服务,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残疾人的正常生活无法维持,一定要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保尽保,确保特殊困难群体人员依法享有体面生活与困难救助。对于因病致贫,以及突发大病造成生活极其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和孤寡老人,各级地方民政救助部门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并对救助信息向上级进行及时反馈。确保每一个残疾人家庭及时得到各级地方政府与民政部门的帮扶服务。
对于偏远山区因病致贫的特困家庭,如果有人在城市进行沿街乞讨,成为流浪乞丐。各级地方民政救助机构,应当积极妥善对这些特困群体进行优质帮扶服务。绝不能让乞丐严重影响城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决不允许某些健康人经过乔装打扮,冒充残疾人获取公众的同情与非法欺骗。对于那些以假乱真的假乞丐,必须依法当众揭穿其真面目,以免让广大公众上当受骗。
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决不允许人与人之间进行欺骗;我们的社会是具有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和各级地方对广大残疾人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以及相应的救助政策与规范运行体系。而且,为广大残疾人依法颁发了残疾证;而且,残疾证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查询。在这样的监督管理体制下,有人冒充残疾人招摇撞骗,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养奸,绝不能让骗子的阴谋得逞,绝不能让广大公众献爱心的感情受到伤害,绝不能让广大残疾人的权益和社会形象受到破坏。
总之,对沿街乞讨人员必须实施依法监管,只要是残疾人和年老体弱的特殊困难群体人员,一定要依法予以救助,绝不能让弱势群体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救助。对于那些“乔装打扮”的假残疾人,则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只有通过依法监管,才能使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依法保护;只有通过依法监管,才能使广大城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得到依法保护,才能使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依法治理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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