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清涧县公安局前任局长师永峰,在其于2013年9月调至邻县横山县公安局任局长后,即遭实名举报。举报他的正是他的老下属——包括清涧县公安局副局长、纪检书记两名局党委委员,及其他17名干警。上述19人举报称,师永峰在清涧县任职期间涉嫌违法违纪,其中包括动员干警集资千万盖酒店、向下属单位强卖500箱白酒等。(7月18日 澎湃新闻网)
似乎当下的怪事在官场内发生的话,看起来就没有那么奇怪了,笔者在这里所言的就是官员怎样的被举报,乃至是实名举报,对他的地位来说都是无法撼动的,这样的情况在广大群众看来,原因无非就是两种,要么就是没有逗硬,要么就是背景太雄厚了,然而无论是哪种理由,都将不能够成为官员腐败的理由,反而应该是“亮剑”的最佳时候。
近日陕西榆林市清涧县公安局前任局长师永峰一事就闹得是满城风雨的,系数他的过往那才是一件比一件“精彩绝伦”的。无论是向下属的单位强卖酒水还是找干警集资千万盖酒店“难产”,亦或者是公车私用无论报销,哪一件事情不是能够把他给拉下马的,但是却被人看到的就是仍然在岗在位,这样的“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情,即便是广大的群众被蒙蔽在鼓里,但是他的下属也应该是深受其害的,所以才会有自己的下属联名实名举报了他,这真的是养了一只“白眼狼”啊!
当然对于下属举报上级这样的案件,毕竟是少见的,因为还要考虑到事件的真实性不说,还有的自己的仕途也是很重要的,一不小心的话那就会成为“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没把贪官给弄下来,自己还被穿了“小鞋子”,所以很大程度上,不少人会认为,这就是一场无硝烟的“战争”,但是笔者相信正义的一方终究是会胜利的,毕竟局长卖酒这事说不通,还要强行的让下属单位买酒,这难道不是公权私用吗?如果是放在一名普通的酒商身上,能够获得那么多的利益吗?答案是否定的,况且为了一己私利而集资修建的酒店遭遇“难产”,势必是一种不正当的投资不说,那些因局长身份,碍于没法不集资的干警来说,拿回钱财是次要的,如果说是家庭困难的,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再加之每年比公车都还要昂贵的修车费,这简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账本,这也是他个人落马之后没法弥补的大窟窿,谁来补救?
在笔者看来,往往这样的位高权重的“一把手”就是权力使用缺乏了监督,如果说白纸黑字对他的约束也是没责的话,那么所谓的《公务员法》和《警察法》之规定,岂不是在他的眼里那也是无足轻重的,那么对于这样的一名关于,终究是在这样“战争”中死亡,而将永不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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