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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新华公园北大门树起一块告示牌:“公园内禁止鞭击陀螺,违者赔偿地砖损失费一万元人民币/次”。禁玩陀螺屡见不鲜,但“明码标价”每次赔偿一万元,新华公园绝对是第一家。重罚之下,公园禁打陀螺立竿见影,最近已经没有人进公园来抽陀螺了。
不仅是禁打陀螺,全国各地的公园对滚铁环、抖空竹、鸣会鼓等传统民俗活动都下达过“逐客令”,近年兴起的广场舞也未能幸免。民俗活动丰富了市民的文化生活,也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日常作息,禁与不禁总有人受伤。即使严令禁止,执法部门也是“戴着镣铐跳舞”,施展不开拳脚。在我看来,传统民俗路在何方,“路在手上”,给市民投票的权利。
保护传统民俗活动、丰富市民文娱生活,是尊重民意。防止民俗变“扰民”,同样需要尊重民意。政府应该结合当地民俗传统,规划建设主题公园,组织市民集中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整个过程,政府要在各个时间节点及时召开听证会,给市民投票的权利,确保民意充分体现,避免再次出现“公园泼粪”、“高音炮对抗”、“放狗咬人”等升级市民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今年2月底,西安市法制办发布《西安市城市公园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并抽选市民参加听证会。法制办对听证会上的意见进行梳理和讨论,充分吸收到现行管理条例中去,制定公共场合活动时间表,赢得了市民一致好评。
我所在的区县有唱川剧的传统,戏迷经常在公园、广场、桥头搭台唱戏,两公里外都能听见,周边居民深受影响,苦不堪言。后来由政府牵头,戏迷们众筹复建了川剧团。全新的音响设备、完善的隔音设施,戏迷唱得更欢、市民也睡得香。逢年过节,川剧团为各地游客、当地市民献上精彩的表演,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两个地方,两种做法。前者从法理出发,充分征求市民的意见;后者从情理出发,同时照顾全体市民的需求。法理和情理相结合,将传统民俗的活动形式、活动场地条例化,积极开展听证,让市民参与方案的制定,给市民投票的权利。成都政府可以考虑统计本市爱好传统民俗锻炼的市民人数、人口分布,开辟几处空气好、人烟少的场地,让爱好者们共同锻炼,一起进步,何必让市民“望罚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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