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全国第一批7个司法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在实施员额制等第一阶段改革措施后,去年10月份以来,吉林省政法委、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解决入额人员的职业保障、确保责权统一等问题。其中,吉林省检察院出台了“三个一律”的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错案实行“零容忍”。(2016年7月18日《京华时报》)
吉林省司法改革其步伐相当得大,这一脚迈出去其亮点颇多,尤其是对检察官办案所出现的过错坚持零容忍的原则,为筑牢司法公正防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吉林省的司法改革为什么会得到相关媒体的很大关注呢?最主要的是此次司法改革,真正体现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尤其是能够在改革的工作中为了革除旧弊,能够向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刀治疾,并且坚决做到不含糊,正是在这项工作中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才彰显了执法部门在改革道路上的大责任。
在此次改革中,不仅仅对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了调整,让一线工作人员其队伍在数量上得到了充实,在思想方面更是要求业务精,能力强,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还有就是通过政策调整,让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强,思想积极进步的,能够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其待遇更有机会提升。在改革中最为抢眼的应该是检察官过错致冤假错案的一律开除,这一条规定如紧箍咒一样,对检察官的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如果相关人员还在工作中不实事求是,还存在个人功利行为,相关条款亮剑可不是吃素的。
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对检察官的行为上纲上线,吉林省做得很到位,尤其是对检察官主观原因造成的冤假错案行为,其零容忍的态度,让外界看到了在提升司法队伍工作中,吉林省是真抓实干的。在过去在全国也出现过好多的冤假错案,虽说某些案件有其历史原因背景,但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细致,或者是某些人员为了谋求工作政绩造成的,还有一些利益交换所出现的冤假案行为。事件出现,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被打折,百姓的合法利益更是被践踏,因此说吉林省今天的司法改革让检察官的行为只能更加严谨,否则自身的利益难保,岂能为了某些人的小利而忽视个人大利吗?
今天中国走法治化道路,需要一支工作上又红又专的检察官队伍,需要通过他们的谋事干事精神,维护社会平安,打造司法公正,让社会更加和谐。而吉林省在司法改革所做的工作通过对执法者的约束,让法治社会真正体现出法治概念来。相信通过这项改革,吉林省的司法工作一定能够上台阶,同时更能够为当地社会的平安做出更多的贡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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