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高等学校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明确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或者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件,高等学校应予受理或主动调查处理。(7月19日中国新闻网)
有关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一段时间来频频出现在网络媒体里,这不仅给高等教育抹了黑,加深了人们对学术成果的质疑,也极大的伤害了高等院校的公平正义。如果不彻底根治学术不端行为,就容易促使形成一股不良的学术风气,将会把高等教育发展带入怪圈,更不用去谈要为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栋梁之才。
学术不端的出现,是一些人把“拿来主义”当信条,当作便利条件,对于做学术不负责,不动脑,更缺乏耐心和创新能力,这些人的“本领恐慌”,再加上“快餐思维”以及“追名逐利”的驱使,把学术当儿戏,当成了跳板,学术在他们眼里并不重要,却又必须要做,这就与高校自身的管理脱离不开关系。
因此说来,治高校学术不端的行为,就必须从高校自我管理角度入手,突出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治理,找病因、寻药方。
而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出台,让高校自身予以受理或主动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这抓住了出现问题的内因,以制度形式,把主动权交给了高校自身,突出了高校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就有利于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到自我管理的漏洞,进而完善,这样才能从制度管理层面堵住学术不端的生存空间,才能真正把学术不端关进制度笼子里。
《办法》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学术不端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救济与监督等内容做了全面规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制度举措。这些方面,突出的是高校自我管理思维,“打铁还须自身硬”,高校必须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从细节处完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学术方面的管理规定要做到严肃而行之有效。
《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向性,作为行动指南而存在,关键靠落地,领会并读懂《办法》的精神要义,将进一步推动高等院校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完善,有了更加合理的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的评判标准以及更加严肃地把关和惩处规定,也许就能让学术真正回到该有的价值上来,杜绝假学术的滥竽充数。
无论是治理学术不端行为,还是完善高校管理,自主权都在高校自身上,突出并完善自我管理,学术不端才能真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眼前要做得,必须让《办法》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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