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率先在河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7月19日,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根据安排,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自治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7月20日人民日报)
距离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对河北省的督查意见已有数月,新一轮中央环保督查即将在全国多个省市展开。以“央字头”督查地方环保工作,意在打破环境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一批环境保护督查涉及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河南等8个省(自治区)。截止7月19日,8个“央字头”的督察组已经全部完成督查进驻。中央督察组成员分工不同,各司其职。想要打破环境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必须从督查者和被督查者两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监督机制落实到正常的工作中,更好地推动环保工作。
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深化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必须始终坚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这个基本要求。
首先,督查期间的督查员对自身的要求要十分严格,每天工作安排和发现的重大情况必须请示报告,不能私自截留,请销假制度严格,原则上不能离开驻地,督查期间一律不接受采访。其次,对被督查者查处不深入,不到位的事件进行核查战,明察暗访,逐一调查核实,有些被督查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泄露给非法企业举报人信息,致使举报人遭受非法企业主威胁恐吓,所以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分。
此次“央字头”督查可以借鉴督查河北经验,其中一项是与省级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为每个人都设计了针对性的问题,了解其对当地环境问题的看法和重视程度,也能对他们产生影响和触动,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重要领域的监督,严格落实与维护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即使没有“央字头”督查地方环保工作,被督查者也可以保障监督机制继续落实,全面提高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的环保责任和环保意识,更好的推动环保工作。
笔者坚信,在“央字头”督查的带领下,能够彻底打破环境治理地方保护主义,能够取得新的成绩,使环境质量得到彻底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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