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周工作日在山亭居住不少于3天。”近日,微博上一则关于“山亭区要求干部每周在山亭居住至少三天”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对承诺书的居住要求是否合理提出质疑。今天下午,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山亭部分干部在枣庄市中区等地居住,该做法是为了给山亭当地聚人气,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治理部分干部“走读”问题。(7月22日,澎湃新闻网)
干部“走读”看似小事,实质上却是损害干群关系的大事。有的基层干部热衷于上班点卯,下班走人,从不想着多到基层走走看看,听听老百姓的心声;个别干部热衷于“进城办事”,大搞“上层路线”;有的干部习惯“遥控指挥”,只知其名、不见其人。这样的长期脱离基层的干部显然做不好群众工作,没法为民众办好实事。因此,要求干部在工作地居住至少三天绝不是故意为难,而是让基层干部安心扎根工作地,让干群关系回到正常的环境中来。
但干部“走读问题”的产生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背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为了避免领导干部在任职地产生过深的人事羁绊,“干部轮岗制度”和“异地交流”制度应运而生。现如今,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区的异地干部任免并不鲜见,再加上干部上挂下派和借调,“走读干部”的队伍越发庞大。可以说,“干部走读”问题的产生也是党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
从社会发展现实来看,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以及城镇交通的飞速发展,以往安守故土的生活理念已失去了生命力,干部“工作在村镇,生活在城市”已成为现实。对所有干部进行“一刀切”,强行要求他们必须在家庭和工作之间进行取舍,显然并不合理。没在工作地生活居住消费的干部的都应该划分到“走读干部”范围吗?没有24小时都在工作地待命的干部都是“走读”吗?为治理“走读问题”专门为干部租房居住会不会带来新的资金浪费和管理风险?干部家属的工作安排和子女就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解决不好,“走读干部”如何能心甘情愿的接受而不产生抵触情绪。
要治理“干部走读”是为了消除不良影响,而不是通过行政力量杜绝此种情况的产生。因此绝不能想当然,不能“一刀切”,不能把个别干部脱离群众的作风问题与“走读”简单粗暴的划等号,而是要造好一把“刻度明晰,标准统一”的“标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干部家属随迁的实际困难,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让严格的问责追责机制来规范行为。唯有如此,才能铁血柔情两不误,让干部在体会到纪律严明、规则不容挑战之余也能感受到组织对干部生活、心理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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