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近来,公安部接到群众反映,因姓名中含有冷僻字,持身份证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权益事务时,姓名冷僻字识读存在障碍。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庚即采取措施,召集相关部门会议,推动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身份证在各用证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全面正常使用(据人民网,2016年07月24日)。
我国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身份证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在公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无论坐车购票、买车、买房,还是外出住宿、上网,都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公民在办事中能正常使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措施,其中包括身份证件办理的事项,不管是缩短办证时间,还是实行身份证异地受理,都体现了便民利民举措实施以来的成效。基层公安机关在日常户籍业务办理中,经常遇到电脑无法识读含冷僻字的身份证,这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造成很多群众对窗口服务工作的不理解、不满意,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破坏了政府形象。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做好群众工作是固本强基的重要举措,抓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行政审批部门不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是一种趋势,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含冷僻字身份证正常使用,是在既有便民利民措施基础上的扩展、延伸,这一举措避免了基层窗口单位因识读障碍等客观因素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最大限度满足了群众办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的需求。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不断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群众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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