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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养老模式,防止高成本养老
2016-07-25 14:37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娜娜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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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某民办养老院“预售”床位,一张床位24万元起,可以自住26年,也可以转租、转售或继承。购买床位不限购数量,也不限户籍,甚至外国人也可以来购买。销售人员称,“有人把一整层买下来”,以后肯定会涨价。(2016年7月25日新华网)

  自1980年以来,迫于人口急剧增长带来的环境、资源压力,我国实行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在人口增长速度减慢的同时,负面效应也日渐凸显。独生子女的心理健康状况、失独家庭、养老风险的承担和社会发展风险的问题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二胎政策,但是“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已经形成,养老问题成了亟待解决的大难题。

  目前的养老模式有三种,一是最常见的家庭养老,由家庭承担主要的养老责任,但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空巢老人出现,这种养老模式导致很多老人在家中郁郁寡欢,甚至去世了也没人知道;二是养老院养老,让老人们聚居到养老院,虽然解决了老人们孤独的问题,但是由于养老院监管不力,使得老人们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出现天价床位令人唏嘘;三是社区养老,即老年人按照原本生活习惯,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让老人在家中养老的模式。

  就目前形势来看,社区养老无疑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但是,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还处在起步阶段,城市社区养老平台的建设尚且由于各方面条件的掣肘使得硬件设施投入不足,农村社区的养老平台建设更是乏善可陈。很显然,政府在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就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发出通知,通知提出要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政策措施的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可让老人们在得到妥善养老的同时身心获得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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