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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弃婴缺乏人性,法制观点也淡薄
2016-07-28 10:2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周运华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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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凌晨,武汉市汉口同济医院儿童门诊门口,有人发现一名被弃男婴。随后,护士将弃婴带到医院检查,发现生命体征平稳。目前,该男婴已被警方送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7月27日楚天金报)

  这个婴儿突然来到这个世界上,或许婴儿的父母没有做好准备,或许也有着自己苦衷,或许得到好心人收养,或被送进福利院。可是,无论个人的理由一万个充分,在特殊的情况下有着再大的困难,当父母的丢弃自己亲生孩子于心何忍?

  一名刚出生不久男婴刚被遗弃在汉口同济医院儿童门诊门口,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随意弃婴缺乏人性,法制观点也淡薄。据了解,7月26日凌晨3 点多,有路过市民陆续发现,同济医院儿童门诊门口的地上,静静地躺着一名包裹着的男婴,初步看来四肢健全,高温下还不时哼出声,让人看着心疼。同济医院护士得知此事后,将男婴带到儿科观察室,对其进行检查,发现生命体征平稳。

  “弃婴”这一骨肉生离的现象是对人性的拷问。当父母的给了孩子的生命,就应对孩子负责到底。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有的父母把孩子生下后,为摆脱自己的负担和压力,不尽义务,将亲生子女遗弃,把本应自己承担的责任无条件地推向社会。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完全没有想到一名女性在怀胎10月的辛酸和喜悦,完全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底线。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随意丢弃婴儿属于违法的行为。弃婴者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足以可见,出生的婴儿并不是想丢弃就丢弃的,出生的婴儿也有生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弃婴之痛,既痛了婴孩,痛了亲人,更痛着整个社会。总而言之,弃婴不仅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行为,更是被全社会所不齿的行为。为此,请孩子的父母尽快现身,把孩子抱养回家,想办法抚养成人才是正道。

  按照相关规定,两个月内,孩子父母如果不现身,监护权将交给福利院。最终结果是:这个孩子的父母会良心不安,受到道德的谴责,背负着一辈子的孽债生活,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睡觉也不得安宁,很容易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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