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一线实战被搬上屏幕,百万民警视频受训。在培训会上,有一条内容特别引起关注: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一石惊起千层浪,泛起浪花的地方主要是警察。这也正常,允许围观拍摄和接受围观拍摄,这俩问题本来就属于两个重量级。客观公允地说,没人喜欢在自己工作的时候,突然就冒出一个人来对着他拍摄一番。不喜欢,不是因为想在工作中偷偷干点什么违规勾当,怕人看见。而是因为这种行为本身确实很给人压力,一般普通人即使在做足了功课之后,面对镜头都会有点不自在,更何况是在专心工作、全无准备的时候被人拍摄。尤其是警察,他们只要开始工作,基本就不会是轻松愉快的,眼前一堆官司、周围一片业余拍摄者,当事人心中的烦躁和压力可想而知。
但是,这个规定,警察不能拒绝,必须接受和适应。不能拒绝,并不是因为这规定是公安部制定的,而是因为当我们所寄身的这个社会走到今天,需要警察用这样的方式来执法,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
所谓人类文明的进步,就是对公权力制约的不断提升,和对公民权益保障的不断加强。仓廪实而知礼节。不光知“礼”还要知“节”,这个“节”不仅是节制百姓也节制官员,不仅节制民间也节制政府,最终实现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而今天,我们的社会已经走到了仓廪实,正在从各个层面走向“知礼节”。所以,民众开始对政府和公权力提出各种要求:要求政府尊重每一条生命、给予每个人平等的待遇、要求有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话语权、问责权。
所以,与其说公安部对警察执法提出了一项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不如说是社会的发展又交给了警察一副重担:在保证人民人身和生活安全的同时,还要承担起让整个社会变得更有序、更文明的责任。
套用警察自己常说的一句话:自从穿上警服的那一天就已经明白了,百姓们不会再把他们当成普通人。所以,即使大多数普通人确实不喜欢工作时被人拍摄,警察也必须把在镜头下执法当成工作常态。
但是,围观拍摄也不是完全无限制的,一些不当行为也会受到法律追究,例如:涉密、泄露证据、侵犯案件当事人和证人隐私、影响警察和救护人员正常履职、以监督为名逃避处罚、拍摄后故意歪曲事实、恶意传播……
可见,权力永远伴生着义务和责任。民众在获得了监督执法的权力的同时,也就自然有了推动规范执法的义务,承担起了相应的责任。这就是法制的公平,每一个被纳入这种规则的人,都会自动接受它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作为执法规范、公平公正的一种有形的体现和保障,在镜头下执法,镜头两端的人是平等的。每一次警察专业的执法过程,也将是对公众守法知识和守法意识的一次强化与普及。
随着这次被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警察执法视频授课的推广,在镜头下执法肯定会很快就成为警察的工作常态。那么未来呢?镜头下执法是推进专业执法的一种有效手段,但不是终极目的。
当未来有一天,警察执法,就像其它各种行业的人正常开展工作一样,既不会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也不会引起各种喧嚣的猜测和情绪反弹,不再有很多人带着有色眼镜,用谨慎的目光去观察、揣测,拿出手机拍摄只是因为那个执法的警察长得帅。到了那个时候,就说明我们的社会又进入到了一个更高的文明层面。
所以,在镜头下执法其实更像是游戏中一道新的“关”,打的时候确实有点难,因为毕竟没有遇到过同类型的关卡。可打过它,后面就是,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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