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出生刚满两个月的儿子乐乐(化名)暴打至重伤二级,李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他的妻子程女士将他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据7月28日《澎湃新闻》)
才两个月大的乐乐因哭闹不止被殴打致重伤,经诊断为“创伤性颅内出血、硬膜下积液、颅高压综合征、肺部突变,属重伤二级”,可能一辈子都要在康复医院里度过。是何人下此狠手呢?令人意想不到的施虐者居然是孩子的生父。所谓虎毒不食子,李某简直是枉为人父,这样残暴恶毒的手段来对待自己亲生孩子怎么下得去手?唯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事发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救助中心对乐乐开展救助,后续还要继续筹款帮助乐乐康复治疗。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由于虐待罪除了受害人死亡或重伤的,都属于自诉案件,而被虐待的孩子往往出于对父母的畏惧或者由于其血缘情结而不能提出起诉。同时,针对大量存在的不触犯刑法的家庭领域中的儿童虐待行为,并未制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因此,我国刑法在保护被虐待儿童方面仍亟需加强和完善。
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家庭暴力的违法性认识不足,仍把这一行为归结为“家务事”。许多经常受到家暴侵害的妇女只希望丈夫改变恶习,而不愿提及离婚,更多的受害人遭到家庭暴力后因碍于情面、怕‘丢人’等原因往往选择沉默,却往往因此连累了无辜的孩子。甚至在法律援助正在进行中时,家暴的受害者或受害者监护人也都最终选择放弃了诉讼维权,家庭矛盾没有得到及时的消化和解决,反而导致恶性案件呈上升趋势。
既然为人父母,在生下孩子的时候就必须尽到父母的责任,保护孩子不要受到来自各方的伤害,更要做好自己为孩子的榜样,用科学、耐心的方式教育孩子,让孩子身心健康地成长。而乐乐的父母竟因琐事口角而置孩子于不顾,程某更是将孩子留给一个吸毒的父亲来抚养,造成惨剧的发生。因为父母亲的不负责任,乐乐身体上的重伤将伴他一生,其心灵上的重伤又将给他的成长带来多大的阴影呢?希望大家在面对或遭受家庭暴力时,能够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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