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安徽桐城交警开出的“空白罚单”在网络热传。收到此张罚单的是一名外地车主,起因是违章停车。这张罚单上并没有填写扣分与罚款,而是交警手写的警告:“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此张罚单获得网友的热议,很多人为交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甚至有人将其称为“最美罚单”。(7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安徽交警开出“最美罚单”获得了广大网友们“有人情味、人性化执法”的称赞,甚至有人评价这是“深入人心的执法”,然而在一片称赞的背后,引人深思的是执法到底应该重法还是重情?
“治国无其法则乱”,执法必须保证法律的约束性和强制性,使法律具有震慑力,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如果执法不严过于偏情,必然导致法律制约能力的失效,如果触犯了法律而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人人无视法纪,就如破窗效应,法将不法。
古人云“得道以持天下”,然而法律和感情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如果执法搞“一刀切”“机械化”,丝毫没有人情味,也是不正确的,有时候一次“人情”执法,能够让人更好地自我认识和改变,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次成功的执法。
因此执法要酌情且依法,“人情味”也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使用,“最美罚单”更要慎重,不能让违法者萌生躲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更不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当成逃避惩罚的挡箭牌,这样的执法也就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