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规定》明确,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7月27日人民日报)
据了解,安徽从今年6月开始启动“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及建章立制4个环节,重点治理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三公消费、大吃大喝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改善,然而“不喝酒不办事”、“不喝大酒办不了大事”的观念仍在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中存在,甚至根深蒂固。尤其是在基层,一些干部打着“喝酒文化”的幌子,早上喝小酒,中午喝大酒,晚上喝老酒,似乎很多工作必须要在喝酒过程中解决。而事实上,在笔者看来,真正合法合规的工作又何必非要通过喝酒才能得到解决?
近年来公职人员饮酒过量而酿成悲剧的案例屡见不鲜;利用“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的违纪案例层出不穷;利用吃饭喝酒攀关系、打招呼,贿赂他人或是收受贿赂的贪污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很多地方相继出台了禁酒令,据了解,2007年初,河南信阳市就已出台“禁酒令”,规定“禁止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禁酒令”开始后,网友们对此提出质疑,中午不饮酒,晚上可以饮?晚上把中午没饮的补上?禁酒令该怎么搞?一时间网络上的议论声四起。绝大部分网友对实施“禁酒令”都是持支持态度,认为公务员禁酒早该实施,并认为应该全天禁酒。另外,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实行禁酒令实属多此一举。“每个人都有朋友,朋友在一起不免要吃饭喝酒,政府一样有朋友,也难免会喝酒吃饭,况且中午喝酒并不会影响工作。”但事实上中午喝酒了,并不是说你只影响中午这一会儿,整个下午,整个工作效率、工作绩效可能就要出问题。
安徽省印发的此项《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阻止腐败滋生,还能让一些“碍于情面,不好拒绝”之人守住“底线”。但是应当清楚的看到,也有不少地方尝试出台“禁酒令”,虽初有大刀阔斧、雷厉风行之势,但久而久之,就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变成了“沙滩流水”不到头,收效甚微。究其根本,既有执行不力、刚性不足、惩处过轻、监督缺位的原因,又有制度本身不规范、领导带头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如有的对喝酒情节轻重程度规定模糊、不利于执行查处,有的执行制度“一阵风”、作秀成份比较多,有的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不愿真抓真管,有的心知肚明、暗渡陈仓照喝不误等等。因此,为了防止“雷声大,雨点小”,真抓实管才是良策。
“禁酒”禁的不仅仅是酒,更禁了干部的不正之风。广大干部要严于律己、自重自爱,注意言行举止,做到令行禁止,切不可让“几杯小酒”耽误了自己的前程、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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