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素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家事纠纷向来难于化解。7月27日,北京二中院启动“三师一团”模式,借助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型人员在矛盾化解方面的优势,以及“百姓评理团”的大众参与,在诉讼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参与法院部分家事案件的审理,期望破解这一难题。(7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的“三师一团”是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和“百姓评理团”,将这样的“三师一团”引入家事案件的审理,不仅体现出司法关怀,也是一种值得肯定的积极尝试,可以视为是一次有益的司法改革。
很长时期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都是国人根深蒂固的思想意识,是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在法庭上,这种现象也存在,很多法官面对复杂的家庭纠纷往往一筹莫展,虽然有法律支撑,但是很多时候依然难以做到情法兼顾,这就导致一些家庭纠纷虽然在法律程序上得到了解决,但是并没有消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心理隔阂和情感疏离,赢了官司输了亲情,无疑是一种悲伤的结果,也让很多人陷入到情感的无助和生活的困顿中,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北京二中院才积极启动“三师一团”司法模式,兼顾情法,在法律和亲情中找到平衡,减少“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发生。这样的举措不仅体现出司法关怀,也具有现实价值。
“三师一团”在诉讼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参与部分家事案件审理。在家事案件审理之前,由心理咨询师对可能存在闹访风险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案件审理中,对于事实争议较大、对法院和法官存在较大成见的案件,引进“百姓评理团”,审理前及时介入预防,审理中聆听百姓评理团意见,这种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的审理行为,不仅体现出司法的包容,也体现出基本公平。
更为重要的是,案件判决后,“三师一团”并没有停止工作,而是积极协助化解矛盾,缝补亲情裂痕,加强心理疏导,给予法律援助,比如,对于判决中确有问题的,由律师来引导申诉;对于判决没有问题但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由社会工作师来为其链接社会资源,协助寻求社会救济;对于案件没有问题也不存在困难的上访人,由心理咨询师来进行心理疏导。根据不同的分工,给予不同的帮助,这样的善后可谓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不仅形成巨大的制度关怀,而且释放出重要的改革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