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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活动”谁留的烂尾?
2016-08-01 09:41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教育部近日发布声明,决定退出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起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今天,质检总局官网声明同样宣布退出该活动。今天下午北青报记者查询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官方网站,主管单位一栏仍未撤掉“教育部”字样,官网提供的办公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7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相继退出了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起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理由是:近年来,有人以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名义与社会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收取相关费用,从事牟利活动,并产生民事纠纷。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这个活动是从2011年8月就开始的,为何等到出了事,才退出呢?

  这个活动今年已是第6年,活动应该是按照往年的模式举办的。这个活动是全国关心下一代牵头发起的,教育部、国家总局、公安部、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多个国家部委办局和协会一起参与组织的。那么,这样的一个以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名义,向有关社会公司收取相关费用的活动,这些部委办局和协会难道不知道吗?这些国家部委办局都稀里糊涂地上当了,那全国还有多少打着国家级招牌的商业活动呢?

  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是有人打着“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名义向下收钱,那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这些部委办局有没有做到监管责任?实际上,前几年,全国各地一些人都借用部委办局的名义搞所谓的“公益活动”,这些活动实际上都是以“公益”的名义搞的商业活动。如送眼镜,只送镜片,然后抬高眼镜架的价格等。有了这些部委办局和协会的参与,可以名正言顺地向全国各地发文,可以大大方方地收费,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赞助。

  教育部、质检总局等在有人利用“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名义,从事牟利活动并产生民事纠纷后退出这一活动,显然晚了点,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一方面要做好善后工作,该承担的责任就该承担。另一方面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再一方面就是以后受到邀请希望参加相关形式的活动时,要多长一个心眼,并在实施过程中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管控,防止被人利用,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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