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采用“1+4”大陪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原岐岭乡新村党支部书记廖某华贪污扶贫资金一案。区直部门分管惠农政策工作、各乡镇党支部书记及分管扶贫工作3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7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党员干部旁听贪官案件庭审,不得不承认,其实在是有“以儆效尤、惩前毖后”的效果。此举着实是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是进行廉政教育的又一新举措。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亲眼目睹身边的案例,不仅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加了对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的认知,更能清楚明白贪腐的危害,使其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是不可触碰的。因此,笔者认为,这种广大党员干部“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多些更好。
反腐倡廉,不仅要用好“惩治”这把“利剑”,更应握好“预防”这把“尖刀”。近日,龙岩市永定区实打实的双管齐下,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的责任,组织300名相关党员干部旁听,这无疑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不能腐”的思想与行动上的自觉意识,从而为建设廉洁性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定地保障。
其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旁听案件的审理,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希望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想让党员干部“走心”,时刻努力把遵守法律、清正廉洁内在化,同时把其体现在自己的工作中,永远坚守“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从而使得贪污腐败在干部队伍中斩草除根。
常言道,“前车之事,后车之师”,用他人的经验或是教训来教育自己,这是预防机制中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工作做得好,会使得许多党员干部防范腐败的能力增强,也会使得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爱岗敬业。通过亲身感受落马官员的教训,给以给自己敲响警钟,从而使官员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因此,这种教育方式是值得推广的。
当然,要想得到良好的效果,警钟一定要长敲不懈,毕竟水滴石穿,只有长期不懈的坚持,才能达到固若金汤的效果。一旦,中途放弃这种方式或是官员们只是走马观花式地偶尔旁听,那么,这种警示教育不举行也罢。因此,在笔者看来,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在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又要不断强化干部政治定力,培养党员干部主动抵制腐败,敢于对腐败诱惑“亮剑”时刻秉持宗旨意识做事情。这样才能结出廉洁自律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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