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昨日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及2013年3月以来湖北省畜牧兽医系统发生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该系统34名干部被查处,31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省畜牧兽医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万卫东,虽已经调任他职,仍被免除现任职务。(8月1日《楚天金报》)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的出台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问责条例”从一出台开始便清楚地明确了它将要承担的“责任”,就是为了问责,问责的对象不仅仅是党员干部,还有党组织,而且是要问责到底、追究到底。正如同湖北省畜牧兽医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时间是在2013年,距离现在已经是两三年过去了,当时的主要领导万卫东也调任他职,但是违纪违法问题出现以后,万卫东也被问责,免除现任职务。这便是“问责条例”问责到底、追究到底的具体表现,这便意味着“问责条例”必将成为悬在党员干部头上的一把尚方宝剑,督促党员干部们在工作上、在生活上,特别是在反“四风”的问题上,不能松懈,不能懈怠。
“问责条例”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没有人负责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在基层,没有人负责是很突出的现象,党的政策方针下来了,但是没有人负责执行,人民群众享受不到应该享有的权益,利益受损严重。“问责条例”出台,明确了问责的内容,就如同一把尚方宝剑悬在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头上,没有人负责的现象肯定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的利益必将得到保护,“问责条例”必然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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