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今日公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拟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8月1日 中国新闻网)
时下正值暑期,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旅游黄金时节。每逢这个时候,数以千万计的家庭走到户外,走到四面八方,去领略美丽的风景和游玩的乐趣,可以说这是每个人最最欢欣和愉悦的时刻。我们不禁要从心里说一声:旅游真好!
但是,在享受旅行带来的快乐和喜悦的同时,一些关于旅行的负面新闻也是时常被媒体提及,这其中最多的无疑就是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这种行为的发生,带有极大的普遍性和随意性。不光发生在国内,也有发生在国外的,不光发生在一些小的景区,也有的发生在4A甚至5A景区,严重影响了游客的形象和素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可以说,对这种现象的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条例》应运而生。
虽然《旅行社条例》目前还处在送审和征求意见阶段,但它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它的出现,可以说是“好雨知时节”,适应了旅游市场形势的发展,更适应了提升游客素质的需要。具有积极的、正面的社会意义,必将对规范游客行为,提升游客素质产生深远的影响。
《旅行社条例》的诞生,给文明出行吃了一颗“定心丸”。也成为旅游企业和游客必须共同遵守的纲领性规定。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旅游者在旅行活动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不文明行为,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并针对这种不文明记录,制订了严格的惩戒措施。从根源上杜绝了旅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从而成为了游客旅行活动中不可逾越的“红线”。也从法律制度上彻底的约束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今后,如果谁不惜以身试法,必将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然,《旅行社条例》的制定,针对的毕竟是极少数的、可能发生不文明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游客,绝大多数的旅行者都是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的,但这丝毫不影响《旅行社条例》诞生的必要性。只要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守旅游活动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就是对这部法律法规最好的诠释和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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