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采取遴选的方式,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首批10家左右。(8月1日《福建日报》)
在愈发普及的“互联网+”的时代,慈善募捐事业也跟上了时代的步伐。自“互联网+慈善”模式极速兴起后,在“募捐”这一慈善工作上的效率提高不少,网络以放射性的传播方式,即给传达求助者的信息,又便捷了爱心人士的捐款途径。
但是互联网向来都一把“双刃剑”,由于“网络募捐”长期处于法律与监管的灰色地带,有漏洞自然有人钻空子,不少人以各种子虚乌有的名义利用社交媒体发出募捐活动,通过各种炒作手段渲染气氛来达到骗捐、诈捐的目的,而且成功率相当高。
“网络募捐”是未来慈善事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工具,而屡屡曝出的“骗捐”、“诈捐”事件,伤害了捐款人的“爱心”之外,同时也让爱心人士对“网络募捐”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据中国青年报一项调查显示,虽然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但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因此,长期出于监管空白的“网络募捐”,必定会影响网络募捐平台的信誉度,更严重的是会冲击整个“互联网+慈善”模式的可持续性发展。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合理的规范秩序,也没有严格的审核体系,让网络募捐平台一撅而起,而监管的盲点最终导致了诸多乱象行为。譬如,2015年发生的天津爆炸事故中,一名广西网友通过自己新浪微博,编造父亲在事故中遇难,利用网友同情心骗取网友9万多元的事件,均暴露出网络募捐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因此,民政部此次应《慈善法》中“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的规定,发布《通知》,并提出了以遴选的方式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有了官方强制监管以及审核统一的“募捐”网络平台,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都会提高募捐信息的权威性与真实性,这在规范网络募捐平台的秩序可以起到关键的作用,同时也给“网络募捐”加上了一道强而有力监管枷锁。
不过,《通知》发布毕竟只是一纸文书,而如何实施,如何管理等才最切合实际的问题。另外,最亟需解决的是“透明度”问题,诸多慈善组织都“死”在这一环节,而到现在这一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而以网络技术的发达,相信对捐款者、受捐者及捐款明细的统计都应该不是问题。因此,在有“官方指定”这一硬性条件外,还能公开透明募捐信息这一原则,更可大大提升“网络募捐”的公信力,更利于网络慈善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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