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监狱五分监区指导员路某作为监狱系统一名科级干部,竟然利用职务便利贪污22万元公款,还先后收受了16名服刑人员家属共计10万元的贿赂款,从而对相关服刑人员给与额外照顾。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5万元。(8月2日北京晨报)
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心存敬畏。时刻清醒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神圣的、高山仰止的。对手中的权力要有畏惧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把权利放进“笼子”,自己才不会进“笼子”
然而,少数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没有守住思想底线,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力观发生扭曲,“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将手中权力变成了个人私器,产生腐败现象。路某身为监狱指导员,每天面对身边的“活教材”。对“自由”二字理解最为深刻,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下场有最为直观的体会,对权利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即便“警示录”近在眼前,也没有令路某警醒。为了“钱途”,丢掉了最为宝贵的自由。
路某把自己“指导”进监狱,虽然很“另类”。但是对反腐依然有许多“指导”意义。一方面,纪检部门要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无死角、无盲区,不留空白区。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不能对公权力动“歪脑筋”,否则必然会“摔跟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管好手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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