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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墓被盗,政府部门应负全责
2016-08-04 10:04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孙丽娜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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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北清东陵半年之内两次被盗,引发社会关注。昨天,京华时报报道了清东陵两次被盗约谈后的整改情况,安保巡防制度不科学、技防力量薄弱成为导致文物被盗的主因。(京华时报8月3日)

  关于东陵被盗事件,历史上也曾经发生过,其中最为著名的要属国民党第十二军军长孙殿英以“剿匪”之名策划的盗陵事件。据说,尽管当时处于军阀横行的战乱年代,但由于其盗陵事件非同小可,引发了官方、爱国人士以及社会各方舆论的强烈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文物保护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安保措施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加强,大型的盗墓行为虽然销声匿迹,然而墓地小打小闹的偷盗和“滤坑”行为仍会不时上演,成为当下文物保护的潜在威胁。清东陵半年之内两次被盗,其原因既与其自身的历史价值有重要关系,也与当地政府疏于管理有着直接的联系。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此句出自《论语》的《季氏将伐颛臾》一篇。孔圣人把季氏比作虎兕,把颛臾比作龟玉,既形象说明了虎兕伤人的天性,也讽刺了管理者“危而不持,颠而不扶”的险恶用心。同理,对于将此典故引自盗陵事件之中,盗者就好比是贪得无厌且凶猛无比的虎兕,而陵墓就好比是价值不菲的龟玉,如果作为管理者的政府部门没有负起责任,将制度落实视为可有可无的摆设,那么陵墓遭盗事件还会继续重演,甚至会愈演愈烈。

  由此来看,陵墓被盗,当地政府部门应负全责。一方面,加大对于盗陵活动的严打力度,彻底切断文物倒卖的利益链条,切实负起管理社会事物、保护公有财产的责任;另一方面,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及时制定出台制度措施,建立建全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使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当好文物保护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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