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我国大部分地区纷纷进入了高温“烧烤”模式,截至7月31日,上海今夏最高气温连续15天突破35℃,39℃“高烧”天数达到6天;南京7月持续11天的高温天气刷新了2013年连续9天的高温纪录,部分地区出现40℃以上的极端高温;重庆最高气温更是在7月26日攀至41.7℃。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高温津贴”是否足额发放,也成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部分户外露天工作者所关注且担忧的问题。
我们经常在各级各平台媒体看到许多关于“奇葩”高温津贴的报道:某些企业以发放绿豆、汽水,提前下班等方式冲抵高温津贴发放,甚至部分企业例如快递配送、外卖送餐等行业部分员工的高温津贴也随着高温“蒸发”不见。应当看到,高温天气部分企业发放消暑饮品药品,并不能“抵充”高温津贴。仅仅发放一根冰棍、一瓶汽水、几包绿豆,或许并不能给员工降温消暑,反而会寒了他们的心。
不难看出,屡见报端的诸多关于高温津贴拖发乱发不发现象,反映出的是当前社会对于劳动者福利保障落实的不重视不到位。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方面是由于当前津贴制定权力下放造成各地发放津贴因地制宜采用“土政策”,带来“冷热不均”;另一方面,则是有政策保障却无相应监督管理办法措施,企业违规成本低甚至无成本,导致政策落实不力。当然,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普遍存在的劳资权益不对等现象,造成广大劳动者维权难度大,成本高,“忍气吞声”现象严重。
领不到的“敢怒不敢言”,还有领到的高温津贴“太小气”的。按照相关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是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是现实中,一些“火炉”城市的高温补贴多年“原地踏步”,远远落后职工平均工资的涨幅。比如,湖南从2005年至今未调高温补贴标准。
必须看到,无论是绿豆汤、冷饮、汽水,还是高温津贴,都不能停留在表面文章,发放消暑物资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要完善高温津贴的保障发放,一方面应当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并对高温津贴的发放进行细化,明确具体应如何调整;另一方面需要严格监管执法力度,提高企业违规成本,让企业不得违规,不敢违规;同时,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拓宽其维权渠道方法,解决广大劳动者“后顾之忧”,同时广泛宣传,普及维权意识,让其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高温津贴的足额发放,已不仅仅是一项劳动者福利保障问题,而是当前创造良好劳动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这一社会大环境之下的切实反映,是时代大势、社会共识。要多方合力,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氛围,真正打破高温津贴发放的尴尬,切实保障高温天气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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