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王等9名大学生来到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拍摄影视作品,期间与村民协商并交纳了8000元食宿费及200元水电费。可拍摄结束后,村委会却以“争执调解费”为由向他们强行收取2000元。接待他们的村民王女士向记者透露,拍摄期间相处愉快,并未发生破坏或争执现象,不知为何调解。(8月3日北京晨报)
大学生到村里来拍电影目的是展现中国农村的人文和美景,同时等于给水峪村做了一个免费广告。而这个村却以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强行向大学生收费,既不讲理,又不讲法。村里向大学生收取2000元的所谓“调解费”,没有事实依据,大学生在村里拍片期间根本没有与村民发生任何矛盾,村里更没有出面做过调解,是胡乱编造出的一个乱收费名称。退一万步说,就算大学生真的在拍片期间与村民发生了矛盾,请村里出来调解一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本来就是村领导的本职工作。如果这也要收费,那么,村民有事还敢找村里调解吗?
村里向大学生强行收取调解费被质疑后,又改称是“拍电影场地费”。大学生到村里拍片,确实是拍摄了古村的外景。但如果村里要收费,必须经过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有了政府核准收费的批文,才能合法收费。如果没有批准,就是非法的。对于这种违法收费行为,有关部门不仅要求其退还,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容忍这种做法存在,那就会使这种乱收费现象蔓延。譬如:外地车辆经过这个村,是否要缴过路费;有人到这个村写生等,是否也要缴“写生费”;有人来村里参观,是否要缴“参观费”等等。
如果这个村真会算账的话,不应该算小账,应该算大账。违法向大学生强行收取2000元所谓的“调解费”或者“场地费”,表面上看这钱来得容易,但绝对是亏了大本。原本,大学生在拍了这部片子后,拿到国际上参展,在展现中国农村形象的同时,也让国内外朋友更多地了解中国农村,了解水峪村,提高水峪村的知名度。但被这些村领导这么一“胡闹”,大家对这个村的印象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村里的古建筑再美,谁还敢来参观来拍摄?村里以后就是花再多的钱做广告也是很难弥补的。
如果这个村的领导聪明的话,应该派人协助大学生拍摄,提供十分周到的服务,使这部电影把人文与美景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水峪村人的风貌充分地展示出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朋友来这个村来旅游观光。只要有了知名度,来的人多了,村里完全可以依法申请,使之成为一个收费景区。并大力发展住宿、餐饮、导游等各种服务,让更多的村民从中获利,使水峪村成为“强富美高”的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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