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限男生”“男生优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小赵说起之前在招聘会上遇到的性别歧视就十分沮丧。虽然小赵有中央媒体实习经历,又有博士学位,但“用人单位还是最青睐男硕士毕业生,女博士的竞争力甚至不如某些名校男本科生。全面二孩后女性求职遭性别歧视。(人民网8月8日)
“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几家欢喜几家愁。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以及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现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是改善年龄结构,调整性别比例,拉动GDP增长的重要保障。但是也正是因为全面放开“二孩”这把“双刃剑”,让原本女性就业难的形势更加严峻。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让女毕业生在就职过程中遭受歧视,女性就业难度系数增加,因为女性要生“二孩”,意味着企业成本增加,负担重,压力大。生育“二胎”涉及产检假、产假和哺乳假等问题,就使得用人单位顾虑重重,所以才会造成女博士不如本科男的情况出现。一度成为职场“香饽饽”的已婚一孩的女性优势,也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也被列入企业招聘的“黑名单”中,原本的优势不复存在。
如何打破女性就职的“隐形门槛”?如何破解女性就职的“职业瓶颈”?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在家庭和事业之中,女性在选择上很无奈,社会应该多一点关爱,增加就业公平,减少性别歧视,莫让“二孩”成为性别歧视的“罪魁祸首”。从花木兰替父从军,到穆桂英挂帅,女性在家庭和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半边天”工作,所以解决就业歧视,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刻不容缓。
完善法律法规,反对就业歧视,是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根本保障。明确企事业应当承担的具体职责,让其不敢歧视女性,将录用女性职工纳入法定职责。政府不能干预企业追求利益的“本性”,但是在法律的权限内,或多或少可以遏制用人单位因“利益驱动”而歧视女性。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所以落实法律法规为就业歧视管理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就业歧视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女性就职人员的有力保障。妇女联合委员会等权益保障部门可以进行法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就业平等的舆论氛围。
除此之外,为企业减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全面二孩政策落实,个人、企业和社会应共同“埋单”。只有与企业利益“衔接”,才能消除就业歧视,为企业减税、为女性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当企业不再忧虑“产假”时,就业歧视才会消除,全面“二孩”政策才不会成为女性就职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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