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蒲县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通告指出“严禁任何人在野外放牧山羊”“凡在野外放牧山羊的,每只羊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限期变卖处理”。“镇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陈齐说,突如其来的以“现期卖羊”式的禁令来进行生态建设,恐是“费力不讨好”令他无法接受。(8月8日《中国青年报》)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国家乃至世界必须重视的问题,环境保护建设关乎千家万户及万千生物的和谐与安危。然而,随着现代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对自然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在生态环境薄弱地区放牧、砍伐、耕种更是对该地区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影响,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极端天气等系列环境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国家和地区长期以经济发展建设为中心,更有个别地区为了GDP增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忽视了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问题。另一方面,人口结构分布不合理。各别地区人口较多造成“人多地少”现象;产业单一,还“第一产业”为主,除了简单的耕种、放牧、养殖等“粗犷性”产业,没有形成“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依托的经济支柱造成该地区经济来源单一,人均收入水平不高。为了自身发展过多的向自然获取资源。
毋庸置疑,生态环境保护势在必行。实践证明,禁牧确实能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但必须妥善处理群众利益,以群众利益为基础,制科学、合理、可行的制度。要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紧密配合基础,积极探讨、制定一套具备操作性、适合本地区发展规划蓝图,以扭转促进产业升级换代为基础,增加本地区人口红利为目的,切实做好产业升级换代工作,解决本地区产业发展链过于单一,经济基础薄弱,人均红利不高现象。而不是“一纸质禁令”忽视客观规律的存在,搞“一刀切”不管民生。那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顾此失彼,影响人口红利的增减,甚至消弱政府的公信力。
诚然,环境问题说到底还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从根本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正说明群众问题,只有解“群众之所需,之所盼”加强群众环保思想教育,不段提高思想意识,让群众在物质文化“富裕”的情况下,才可能从心里正视环境问题。其次,要正视环保法律体系建设和管理。要以人才、科技投入为“双重”保障,以健全法律体系制度为准绳。在妥善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人口与人口红利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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