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限男生”“男生优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小赵说起在招聘会上遇到的性别歧视就十分沮丧。虽然小赵有中央媒体实习经历,又有博士学位,但“用人单位还是最青睐男硕士毕业生,女博士的竞争力甚至不如某些名校男本科生。”还会被问到婚育计划、会否生二孩等问题。(人民网2016年8月8日)
类似上述的招聘门槛,也许很多女性都曾遇到过,都曾抱怨过。女性本就是求职场上的弱势群体,主动权从来都是掌握在招聘单位手中,由于就业“暗门槛”的存在,很多时候面对好的职位、好的单位,就注定只能“望职心叹”。
用人单位设置就业“暗门槛”,往往是碍于女性产假造成用工成本的增加,产假期间女性职工不仅要享受原本的工资待遇,还要享受生育保险等政策,给企业“压力”很大,会有更多“损失”,这也成为企业设置“暗门槛”的主要原因。据了解,根据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晚婚晚育假期规定,母乳喂养假期等规定,女性产假少则98天、多则188天。
为改善我国人口结构比例,2016年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各地为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纷纷修改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二孩政策的出台,让本就就业困难的女性是“雪上加霜”,各单位在招聘女性员工的时候将变得更加谨慎,因为女性员工就业后结婚生育二孩的几率大大的增加,那些都无法接受女性生育一孩假期的企业是更不可能承受二次“打击”,而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女性将面临要么辞职要么不生育二孩的艰难选择、势必于当前计生政策相违背。一度曾有媒体曝出:“两个孩子的妈妈”将成为女性求职者中有“优势”的人,由此可见二孩政策无形中再次加高了就业的“暗门槛”。
女性响应国家政策生育二孩,对我国现有人口结构状况改善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而现有的一些就业“门槛”将成为政策实施的“绊脚石”、“拦路虎”,要想成功的拆除这“门槛”,给女性就业创造公平环境、笔者认为必须要完善综合性的配套政策,多方发力、全民参与。首先要制定反对就业歧视法律,以法律的形式给予就业者最为放心的保障、给予就业歧视者以法律的制裁;其次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和延长享受时间,适度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最后要建立相关的奖励制度,对吸收女性员工就业,严格执行国家计生政策的企业给予给予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从根本上鼓励企业使用女性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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