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报送部门规章清理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法〔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23号令,2005年7月6日发布)。(8月9日中国青年网)
不可否认,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对一些景区提档升级在一度时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景区质量等级越来越与商业利益挂钩,使一些地方不择手段来提高景区质量等级。据业内人士透露,当前景区评级从指标打分到专家名单,都有一定操作空间,形成了“活动、公关”产业链,有专门的公关团队,甚至明码标价。这样的评级结果不仅失去了公信力,而且使旅游市场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国家“废止景区等级评定”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
一些景区为了提升知名度,当地政府为了显示政绩,用大量的财政使景区“达标”,或者通过违规操作等行政干预完成评级。然而在获得质量等级后,就认为万事大吉了,利用等级优势,在获取财政补贴,抬高门票价格的同时,却放松管理,导致景区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与游客的期待大相径庭。特别是一些地方把获得“5A级”成为一些景区用来提升自身知名度,赚取利益的工具。这几年,虽然国家旅游局建立了降低、取消景区质量等级等机制,但毕竟真正被降级、被取消等级的还只是极少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景区质量评定过程中存在的行政化、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无法对每一个A级景区都能做到实时监控,而游客就算对景区的服务质量再不满意,也没有对景区拥有评价权和否决权,最多只能在网上发发牢骚。由于绝大部分景区都有负面的评价,只要不出大事,不会引起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更不会影响景区评级管理。现在,国务院法制办明确“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从而斩断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中产生的公关产业链,压缩寻租空间,让行政权力不再干预市场,让游客用自己的感受去选择景区。景区也不再打着“质量等级”的招牌去吸引游客,而是以实实在在的景点和优质的服务提升景区的美誉度,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国家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让所有的景区都在平等的位置上,景区好不好,是否物有所值,让游客用亲身体验去评定。景区设施完善,服务质量上乘,价格合理,自然能吸引更多的游客,游客多了,景区也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调整价格,从而让景区真正回归市场化运作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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