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消息,多个省份近日通报了上半年扶贫领域的反腐工作情况,其中仅广东、山西、宁夏、甘肃4省区有超过2000人因在扶贫领域违纪被处理或处分。(8月10日人民网)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多次召开小组会研究扶贫工作,并且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就有一条:不允许任何人侵占、挪用扶贫开发资金,对违反纪律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腐败行为始终持零容忍态度,一大批贪腐官员被斩于马下,然而在此形势之下,却有一些干部仍然心存侥幸,胆敢贪占用于扶贫开发的“救命钱”,或层层截留、吃拿卡之,或克扣私分、挥霍浪费,把扶贫专项资金当成了“唐僧肉”,见者有份,如此行为充分曝露了基层干部在管党治党工作方面仍需加强,同时也曝露出扶贫资金的使用存在监管方面薄弱的问题。
据悉,今年审计署重点抽查了17个省40个县的2015年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据报告显示,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其中17个县还将2000多万元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发放福利等。从以上数字来看,扶贫资金在监管使用过程中的反腐形势异常严峻,不出重拳,难以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为何扶贫领域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呢?笔者认为,一是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多、投入大,这就直接导致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力量不足、严重滞后和缺位,最后形成失控的局面;二是仍然有个别党员干部党性缺失、不守底线,在党纪国法面前依然为所欲为,甚至认为“天高皇帝远”,心存侥幸心理;三是地区之间贫困情况的差异性比较大,群众的法纪意识也大不相同,导至个别地区的干部对反腐有侍无恐。
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要挺纪在前,对个别少数贪占行为,要出重拳、用狠招。扶贫资金的使用,一般都经“一把手”授权,而扶贫领域的腐败也多与“一把手”有关,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资金、惠农补贴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的同时,要紧盯“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形成强大震慑力,并以此来引导和教育大多数。
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腐败问题绝对不能成为民心的“痛点”,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念好“紧箍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上下联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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