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单位约定用车,公私不分报销燃油费,受到县纪委处分,并没有引起我的重视。这次又因违规给班子成员发放福利被市纪委处分,真是教训深刻!”近日,河南省尉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馥芹后悔地说。(8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曾几何时,公车私用,公私不分,乱发福利等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看似小节,实则是“微腐败”,若不及时有效治理,将演变成“大腐败”,甚至引发“塌方式腐败”。王馥芹沿袭旧作风,初犯被县纪委处分没引起重视,而后再犯被市纪委处分才认识到教训深刻,一错再错背后的原因,值得反思!
一方面,王馥芹思想麻痹,认识不到位。“微腐败”常与作风问题相互交织,难以厘清,悄悄地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败坏党风政风。王馥芹受到党纪处分后,没有真当回事儿,认为这是小节,只要自己在单位踏实工作就行了。这说明他思想松懈麻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才一错再错,再被处分。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今日漠视党纪处分,明日就可能放纵权力,大肆贪腐。可见,党员干部面对作风问题要警惕,做到防微杜渐;面对利益诱惑时,要常诵纪律之“经”,自觉对照纪律,规范言行,抵御不正之风侵蚀,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另一方面,纪检工作者存在重处罚,轻思想教育认识误区。假如王馥芹被县纪委处分后,再予以思想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行为的恶劣性,估计他不会再犯。
因此,要抓严抓实党风建设,纪检部门不仅要从严查处贪腐问题,更要注重教育与处罚并行。对普通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打好腐败“预防针”;对被处罚后的党员干部约谈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行为危害性,解决其思想根源问题。
人们常说“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未来”,相信在干部与纪检部门齐心协力下,定能戒除思想麻痹,踏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为反腐败斗争全面胜利赢得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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