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22日通报了五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包括重庆巫溪县扶贫办原主任张光然、秀山县扶贫办原主任彭地进等人因骗取国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受到双开或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8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强农惠农投资补贴项目不断增多,补贴资金量逐年成倍增加,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惠农扶贫资金恰似“唐僧肉”,成了不少贪官“瞄准”的肥缺。这些“蝇贪”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直接或变相地侵吞扶贫补贴资金,导致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又明确指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这无疑是中纪委旗帜鲜明地表明对扶贫领域的贪腐现象的重视,表明严惩的决心。日前,不止重庆市纪委通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原市纪委对近段时间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可见各地查处扶贫领域的决心有多大,对此一些官员应该有所收敛了。
可以说,扶贫资金顾名思义主要是用来扶贫的,是用来帮助贫困户群众脱贫致富的,是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的,如果一些理想信念丧失,无底线无党性的党员干部敢把手伸向扶贫领域,伸向贫困户群众的救命钱,就要严惩不贷,达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加强惠农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既是提高惠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重中之重,也是关系党和政府公允的民生工程。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纪律审查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发挥执纪审查的综合效果,发现一起,纠正、查处一起,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维护好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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