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法规杜绝马路拉链,大修道路三年内禁挖。围绕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解决道路重复开挖和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等问题,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法制化。提出管线规划应统筹考虑未来发展;未列入年度计划不得占路挖掘;住宅小区地下管线纳入法规等。(大众网8月31日)
一段时间里全国多个城市发生了马路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专家指出,这与地下开发超常规有关。城市的建设重点逐渐转移到了地下,“地下城市”的涌现与发展不得不说一种城市发展与进步的表现,也是缓解地上城市人口密集、建筑超负荷等问题的方法。但是,地下城市的建造需要下功夫,不仅仅设计上的功夫,还有建造上的功夫。如果设计不合理或建造过程中偷工减料,很有可能对地面以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和破坏。拉链马路被称为中国城市特色,在各大城市中都可以或多或少的看到一些地下的繁华。但是,走在这“繁华”上面的人是否能够安心,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保障,不要一出现事故就推脱责任,让百姓出行受到威胁,应该对这样的事故制定相应法律条款,让直接涉及到设计施工的部门负起责任来,避免百姓蒙受损失。
发展城市经济是件利民的好事,百姓也希望自己居住的城市越来越好。可是,地下的过度开采和开发对百姓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百姓惧于出行,觉得处处是危险,不知哪天哪片地就会坍塌,自己会遇到生命危险。这将是悲剧,城市的建设如果建立在百姓的忧患和恐惧之上,那么就没有任何意义可言,没有什么成效可言了。凡事“以人为本”,只有人安全了,安稳了,社会才会发展,为了百姓的生活,为了社会的长久稳定,请适度开发和开采,未来别出悲剧,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青岛出台的这一政策,笔者认为可以在全国进行大面积推广,希望“扒路军”不要在干扰老百姓的生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