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东莞闹市的南城鸿福路口,今年5月刚从广州一所专科院校毕业的20岁大学生汪同学因制止不法分子扒窃,遭歹徒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30日,在广西贺州警方的全力协助下,专案组成功抓获持刀伤人犯罪嫌疑人黄某初。经初步审讯,黄某初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8月31日人民网)
刚刚走出校门的汪同学,正处在扣好人生第一枚扣子的关键时期,却因为见义勇为而命丧黄泉,不禁让人为之惋惜,更让人对犯罪分子的嚣张和凶狠感到愤怒。汪同学这种心存仁义,明辨是非,面对不法行为挺身而出的行为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近年来,因见义勇为而惨遭报复的案件屡屡发生,不断打击人们对正义的信心。面对不法行为,冷漠的看客越来越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越来越少,这无形之中进一步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长此以往会不断刷新法治社会的底线。
“就是因为有了正义感,人才成为人,而不成为狼”。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需要代代传承的民族精神,我党在新时期明确提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只有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稳定和谐。如果案发现场的行人纷纷出手相救,一众谴责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犯罪分子可能会迫于舆论的压力而不敢狂妄下手,悲剧就不会发生。不法行为面前,需要更多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的“汪同学”,需要让不正之风成为大家共同的眼中钉、肉中刺,需要让“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当今社会缺乏的不仅仅是见义勇为的意识,还有见义勇为的环境。加强治安巡查力度是及时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社会治安动态管理、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措施。进一步加强治安巡查力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能逐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指数,使越来越多的人面对犯罪行为敢于“路见不平一声吼”,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同时,尽快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蓄意报复的不法分子的惩治力度也是震慑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法律对于见义勇为的统一法规始终未见出台,各个地方对于见义勇为的判定以及对于见义勇为的奖励等也是不尽相同。犯罪分子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才会如此嚣张,如此凶狠,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仅仅需要通过道德来弘扬,更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为它保驾护航。只有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和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加入“汪同学”的队伍,社会才能越来越充满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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