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9月1日河北日报)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又将来临,“双节”在一定意义上比“春节”都受人重视。一来,“中秋”是中国传统意义上最团圆的日子,而“国庆”又是7天长假,刚刚度过炎炎夏日,所谓“秋高气爽”,“双节”恰好又是最适合走亲访友、邀约聚会的季节。一些别有用心的领导干部就会抓住这一重要的机遇,有些单位个人打着礼尚往来、提高福利的幌子,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请送、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等“节日病”频发高发,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执政形象和公信,人民群众也反映强烈、深恶痛绝。
虽然中央整治“车轮上的铺张”“会所中的歪风”“舌尖上的腐败”一系列措施,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百姓为八项规定执行之严、之实拍手叫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个别党员干部思想上开始松懈了,认为自己是反腐大潮下大浪淘沙、久经考验过的,理应“安全”,于是在过节期间,心理松懈,一些作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出现了“违规跟随假日到来而起伏”的现象。
作风建设没有终点,很容易陷入“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怪圈,所以纠“四风”决不可止步不前,必须以须臾不松懈、始终不松劲的韧性,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在“双节”即将来临的敏感关键时期,更需要开展一次反“四风”的集中行动,让纠“四风”弛而不息,持之以恒,真正把好的风气持续下去,让群众满意放心。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察职能,在这个关键节点,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处“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与此同时,要加强干部的廉政教育,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坚决不能做,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内心自觉远离大吃大喝、收受礼品、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问题,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规防线。最后,还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依靠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无处藏身。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其实,不单单是“国庆”、“中秋”,在每一个节日,在每一天,节俭都应成为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准则。我们相信,只要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顶风违纪者不手软、不姑息,那么就一定会刹住节日“歪风”,过上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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