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5名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的中管干部的“四风”问题。中纪委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是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以陈雪枫在参加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7期省部级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期间为例,不但违反中组部关于“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规定,还对产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费用共2.6万余元,公款报销。(京华时报9月6日)
对于报道中“落马”的陈雪枫而言,故意顶风违纪,显示出自己权力的过人和“与众不同”。在明文规定“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情况下,他不但安排秘书和副秘书长陪同培训,居然还把培训期间陪读者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费用共2.6万余元,用于公款报销。如此的顶风违纪,陈雪枫实在是“胆大包天”,用权太过“任性”。
看下这个事件,陈雪枫参加的是省部级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值得提醒的是“党性”二字。按理,此种干部教育培训,是党政人才培养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初衷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未曾想,众人皆知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准则,身为一名堂堂书记却不能遵守,另群众为之汗颜。
其实,为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干部教育培训作风建设的外延进行拓展,防范某些干部在教育培训中“本末倒置”。干部学习不仅仅是管理层面的提高,学习的过程也是一种学风的学风的体现,体现的是作风问题,反衬的是形象问题。而且《规定》强调,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对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
毋庸讳言,陈雪枫的“官本位,权在手”的心态,认为权力在手,由本应该是公仆的身份,变成现实中的“高官”。呼风唤雨、满嘴官话、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认为一切都水到渠成,简单的生活自理或是“枯燥”的学习已经不是自己的分内之事,习惯了动不动前呼后拥,除了吃饭如厕外,讲话稿有秘书写,下雨有人撑伞,下车有人开门,出行有人提包等,哪怕是学习也要有“陪太子读”。
笔者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如果连最基本的学习都到了要人“陪读”这个份,处处想到有人陪同、侍候,这样的领导干部实在是难以胜任人民公仆的称号,这样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待遇,将一己私欲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终究也会被群众呼之为“过街之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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