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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引爆炸药,普法宣传还需提高
2016-09-07 16:36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祖长云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今天早上8点52分,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门前,一名男子引爆炸药后当场死亡,妻子及一名路人受伤。记者自鸡西市委宣传部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妻子程某某因诉讼离婚产生矛盾。(9月6日 光明网)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个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夫妻关系的主要内容,然而在高速发展的今天,因婚姻破裂而导致的离婚大战也越演越烈。

  离婚当事人针对离婚总有不同的看法,最近几年,法院收到的诉讼离婚案件也随之增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诉讼离婚审判工作中,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对审判结果不同的期待,法院最终的裁判结果,常是存在一方当事人不满意或双方当事人都不满意的情形,但因诉讼离婚产生矛盾而引爆炸药却实属罕见。

  用引爆炸药的方式解决夫妻离婚问题,实为幼稚之举,我认为,其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给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需深入了解,耐心开导,认真落实宣传法律的义务,让原告被告双方都服气且满意。

  笔者认为,诉讼离婚导致当事人在法院门口引爆炸药是法律意识不强造成的,部分当事人因其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再加上沟通不到位,才走上“引爆炸药”这条路,由此我认为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迫在眉睫。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法院应将每一起诉讼,每一次审判都当成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让人民群众信法、尊法、懂法,争取让“引爆炸药”这些事件“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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