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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警惕“刷单返利”这种“免费的午餐”
2016-09-08 15:59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张茜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昨天,大学生小雷反映,他通过同学介绍做兼职,帮一家网店刷信用。上家承诺刷单成功每单返3元。但小雷完成订单后,上家却失联,导致小雷损失两万块。目前,小雷已报警求助。(9月8日,《北京晨报》)

  据悉,小雷是在同学介绍下帮一家出售体育用品的网店下单刷信用。通过一个QQ号和上家取得联系,对方每天通过QQ给我们下达需要刷的商品名称,再进行刷单。商家称3个月一结账,刷得越多,赚得越多,而且如果可以发展同学一起刷的话,还可以额外有100元奖励。

  小雷为了刷单,前期已投入5000元,但是时间到了上家却迟迟不把刷单的钱给他,并要求他额外完成任务,才会把刷单的钱和奖励给他。无奈之下,小雷只能按照上家要求,四处借钱继续刷。在刷了两万多元之后,上家突然将小雷的QQ拉黑,更可怕的是,除了QQ以外,小雷没有任何别的联系方式可以找到这个上家。事发后他联系该体育用品网店工作人员,但是该工作人员却说对刷单的事情并不知情。

  近年来,“某宝刷单,好评返利”,这些字眼在网络上层出不穷。“刷单”就是帮店家提供购买信息,下单后店家发一个空包裹,几天后刷单者再进行虚假好评,从而营造出爆款、好评率达99.9%等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一些无良商家在发布“刷单”信息的同时还打出“轻松做兼职,月入万元不是梦”等字眼,吸引一些大学生和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加入“刷单”队伍,利用人们不劳而获的心态赚取暴利。

  对此,笔者愚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刷单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无论是请人刷单的卖家,还是替人刷单的刷手和中介,都属违法,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刷单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通过法律的手段打压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同时,一些人还应清醒的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赚大钱,还是脚踏实地的努力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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