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新闻排行
关键词:
贵州 黔哨 评论 旅游 文化 娱乐 体育 教育 图解 国内 视频 亲子 黔茶 经济 金融 品牌 法治 社区 名博 健康 扶贫 生态 电商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多彩评论  >  时事开讲  
 
官员景区游泳不是“锻炼”而是“玩命”
2016-09-12 10:42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刘正猛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11日上午10时许,简阳(微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一名53岁男子在三岔湖游泳时,与快艇相撞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简阳市和雁江区相关部门核实,死者为雁江区委副书记曹某。(9月11日《华西都市报》)

  一直以来,用游泳的方式来锻炼身体的大有人在,甚至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游泳来减肥吗,但是他们大多都会选择在正规的游泳池里面进行。然而雁江区委副书记曹某偏偏选择了三岔湖来作为游泳地点,该处属于景区旅游点,有大量游客乘坐快艇出入。锻炼身体固然好,可是明知危险偏偏要以身犯险,于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相信沿湖应该立有“禁止下湖游泳”的安全警示标识吧。也许在三岔湖游泳的并非曹某一人,但是作为官员不是应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表率吗?曹某也确实做了“表率”,投身湖中欢快畅游,以致“上行下效”。在笔者看来,公职人员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主动劝诫公众晓之以理,让他们知道在该处游泳是多么地危险,这不是锻炼,而是在“玩命”!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料想“曹书记”一行人在三岔湖游泳也并非一日两日了,如果没有人为此丧命,相信这些人还会“光顾”。这虽然与每个人的自律性有关,但是也充分暴露了相关部门的监督机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这样的安全隐患并非在岸边竖几个警示牌就能一劳永逸的。

  毕竟每个人的自律性有限且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看到所谓的警示牌,所以定期巡逻并制定出有效的惩罚制度,对违反者一经发现严惩不贷才是更必要的。逝者已矣,愿曹书记用生命为代价给出的“警示”能敲响每个人心中的“警钟”,请珍爱生命。

  多彩贵州网评论频道所登载时评作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相关阅读
由“厅官泳衣”风波触发的思维“痛点”    2015-12-07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