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小区一辆车子违规停车,被交警责令挪开,结果却引来女子的不满,拒不配合。而在之后,女子居然自称自己是政协的,试图让交警停止劝阻,不料交警不吃这一套,反而回车里拿起了手机,对着车主拍照,并称你是哪的政协的?是北京政协还是全国政协的?引来了诸多群众的围观。(9月19日新蓝网)
俗话说得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无论你是公职人员还是小老百姓都一律平等。上述新闻中的女子违规停车在线已然犯错,可面对交警让其把车开走的要求不但拒不配合,反而叫嚣自己是政协委员。然而事件中的交警同志严格履行职责,用实际行动告诉每一个公民“违规停车不会因为你是政协委员而法外开恩”,从而也改变了公职人员在公众心目中总是“官官相护”的定势思维。
从古至今,国家赋予公职人员权力不是让其用来向公众“炫耀”或者说是在遇到违规违法时用来“震慑”执法者的。“我是政协委员”,如此嚣张地在公众面前“秀优越感”不仅是对执法者的挑衅,更是对法律的蔑视。当权力制约与监督变成“形式”时,部分公职人员便会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从而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
违规停车绝不能因政协委员而“法外开恩”,回顾整个事件过程,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不到位。首先,违规停车并自称政协委员的女子本应该做好带头作用将车停到规定的位置而不是贪图一时方便从而让自己沦为“典型”;其次,面对交警挪车的要求应积极配合而非企图通过亮出自己政协委员的身份从而让执法者网开一面;最后,交警同志在执法过程中若能将强硬的命令语气改为略带缓和的商量语气,也许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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